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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差价的损失该如何计算?

>>>> 案情简介

        2015年,钱某向李某购买了位于XX苑的房屋,总房价90万元。双方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钱某支付2万元定金,剩余款项于过户当日一并支付。到期后,钱某要求李某进行过户,李某以没有经过配偶同意签字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钱某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配合过户。

>>>> 律师点评

      因李某处分房屋未经配偶同意,属于无权处分,合同事实上无法履行。钱某遂申请鉴定房屋差价损失并变更诉请。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价格涨跌而产生的差价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 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1)可比照起诉时最相类似商品房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 同成交价之差计算;(2)没有最相类似商品房比照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 定房屋涨跌损失。

>>>>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依法支持了钱某要求李某赔偿差价损失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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