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装修商品房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装修差价吗?

"全装修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装修的房屋。这些房屋通常是新房,在销售之前已经进行了预装修。预装修通常包括安装基本设施,如电线、管道、地面等,以及基本装修,如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开发商装修房通常以比没有装修的新房更高的价格出售,但因为已经进行了装修,因此它们对于购买者来说可以省去装修的时间和成本。

购买全装修商品房存在一些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一、质量问题:开发商装修的房屋质量可能不如自己装修的房屋,因为开发商通常是为了节省成本而安装的质量不高的材料。

二、设计问题:开发商装修的房屋可能不符合业主的审美和使用需求,因此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装修。

三、售后问题:如果开发商装修的房屋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可能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和资金。

四、价格问题:开发商装修的房屋可能价格较高,且很难评估它们的价值。

因此,在购买开发商装修房之前,建议仔细考虑自己的需求,评估房屋的质量和价值,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如果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法定要求,或者开发商欺诈,实际装修价值过分低于约定装修价格,买房人可以请求开发商减少装修价款。如果买房人和开发商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约定,则买房人请求开发商在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以外减少装修价款是不予支持的,除非开发商同意。

如果买房人部分接受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装修项目,对其他不接受的部分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则应该予以支持。但是,修复部分的贬值价值不应重复计算。

计算减少装修价款的数额时,一般以保持合同约定条件的均衡性为原则,采用“同比降低”规则进行计算。具体方法为:以房屋交付条件成就、买受人应当受领房屋为评估时点,以房屋所在地房屋装修市场价格为基准,对实际装修价格和约定装修价格进行评估,实际装修估价与约定装修估价之比的差额与装修部分销售价格的乘积,即为减少装修价款的数额,计算公式为(1-实际装修估价/约定装修估价)×装修价格。

如果约定装修价格无法确定或存在欺诈情形,则减少装修价款的数额应根据约定装修价格和实际装修评估价格的差额按公平原则进行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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