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和城乡规划法规,审查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城乡规划,是否具有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点,并决定是否发放的一种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的重要手续,它是建设单位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之一。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需要向当地的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如果没有获得规划许可证就开始建造房屋,当地的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要求违规建筑进行拆除或者改正。此外,还可能被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
房屋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将建造和出租房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房屋是违法建筑,一般情况下是不具备出租的资格的。因此,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具体来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自愿平等地订立、履行合同。如果一方订立合同时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其出租行为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的继续,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构成威胁,因此租赁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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