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房屋损坏,由出租人维修还是承租人维修?

通常情况下,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房屋损坏需要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出租人有责任确保出租的房屋处于安全、健康的状态,并且租赁合同通常规定房屋需要在租期内保持完好无损。因此,如果房屋损坏是由于正常的磨损和老化造成的,出租人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当然,如果损坏是由于承租人的过失或者故意损坏造成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随意认定。综上所述,如果租房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房屋损坏需要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那如果出租人不进行维修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如果出租人仍然拒绝维修,承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承租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出租人催告,要求其履行维修义务,并且在催告书中设定合理的期限。如果出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未能进行维修,承租人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上述措施仍然不能解决问题,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并且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相关损失或者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要求出租人进行房屋维修时,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并且应当遵守租赁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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